廖海军杀人案宣判:坐冤狱11年 全家被改判无罪
8月9日中午12点,在被宣判无罪后,廖海军在律师的陪同下走出了唐山中级人民法院。
廖海军拿出了父母的遗像,摆放在地上,向遗像磕头,告诉父母全家都已经无罪了。
宣判结束后,廖海军和律师走出法院。摄/记者杨小嘉
8月9日上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廖海军故意杀人,廖友、黄玉秀包庇再审发回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廖海军本人及辩护人、被害人家属到庭参加了宣判。
上午9点30分,庭审开始。案件中被害人家属有三人进入法庭。进庭前,被害人家属韩淑琴情绪激动,她说,经常梦到孩子,“孩子在梦里说冷,我给她烧点衣服,这可上哪找她去……”
法院当庭宣判廖海军无罪,廖友、黄玉秀无罪。原审审理查明,1999年1月17日12时许,廖海军在家中将被害人陆甲(女,殁年9岁)和被害人陆乙(女,殁年9岁)杀害,并在其父廖友、其母黄玉秀协助下将二被害人尸体抛入新集村村外一废井内。原审判决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原审被告人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刑事判决。
廖海军的辩护律师李长青在法庭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基于目前廖海军一家三口都已经被宣告无罪的情况,由他本人和王飞律师组成的工作团队将即时展开下一步的工作,代表廖海军一家三口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廖海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在提出国家申请的同时,他也会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制造这起冤案的个别司法人员的责任,包括追究对其全家暴力取证的警务人员的刑事责任,以及相关的检察机关和审判的渎职责任。
开庭结束后,廖海军将在其辩护人的陪同下驱车赶往一百多公里外的父母墓地。
新闻推荐
颜梅生“公司将工资打入了我在银行开设的银行卡里,却莫名其妙地被别人盗刷,该向谁索要赔偿?”现实中,面对自己在银行的工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