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一则“14岁以下儿童谢绝入馆”的规定,引发热议。图书馆解释称,该馆主要服务于教学科研,未配置少儿读物,且由于少儿入馆跑动喧闹,相关投诉意见急剧增加,故出台上述规定。多数网友对这一说法买账,表示理解和认同。
如果说高校图书馆拒绝儿童进入可以接受,那么公共图书馆该不该向儿童开放,则是一个争论至今也无明确答案的话题。
现实中,有图书馆奉行严厉的拒绝态度,比如郑州有图书馆“谢绝14岁以下少年儿童入馆”;另一些图书馆温和点,让儿童“有条件进入”,比如厦门有图书馆规定,12岁以下读者进入需有家长陪同;也有图书馆在管理上下功夫,比如国家图书馆,借阅区只面向13岁以上读者开放,但在2010年设立了“少年儿童馆”,方便儿童阅读。
“不让儿童进入挺好的,省得小孩子进去闹”,一些网友的说辞,大概说出了那些拒绝儿童的图书馆之心声。一刀切禁止,虽简单粗暴了点,但管理起来省事,效果也不会差。但问题是,没有了孩子的图书馆,就完美了吗?未必。有网友坦言,据他的观察,在很多城市,进图书馆的“多是去吹免费空调的”。吵闹的“熊孩子”可以拒之门外,那进馆不是为了阅读的“熊大人”,又该怎么对待呢?那些被拒的小孩,如果知道进馆的大人也不尽是为了读书,不知是否会为自己叫屈?
图书馆是否该让儿童进入,说到底是一个教育和管理的问题。儿童因为天生活泼好动,专注力和自制力都较弱,需要外界力量介入,帮助其适应图书馆安静的氛围要求。家长而言,应在进馆前让孩子明白图书馆是怎样的存在,需要遵守那些规定制度;在进馆后,对孩子不合时宜的言行及时给予提醒、规诫。图书馆要精细化管理,像国图那样设立“少儿馆”,或“少儿区”,由家长或者图书馆安排专门人员看管儿童,都是切实可行的选择。
但无论如何,应该看到,图书馆作为社会的公共区域,儿童有权利进入;图书馆里的图书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儿童有权利使用。图书馆不应为了自身管理方便,其他阅读者不应为了自己求舒适,就剥夺儿童享用公共资源的权利。
如果这还无法说服您,那么,请回想一下,在少儿、少年时期,有没有因为想读一本书而苦寻不得,想弄懂一个问题却苦于找不到途径的经历,甚至,只为了想知道一朵花、一个虫子的名字,那种求而不得的纠结,曾困扰过多少求知欲旺盛的孩子?而依靠自己努力,在书上找到答案后的豁然开朗、如释重负,曾是多少人童年里美妙的时刻?
很多70后、80后,乃至一些在农村长大的90后、00后们,整个小学和初中时代都没有机会接触过图书馆,野草般疯长的求知欲望,只能通过教材等少得可怜的书本汲取。现在很多孩子有条件了,却因为年龄被拒,他们年幼的心灵当真不会受到冲击?或许,他们会迷惑,为何一边整个社会都在强调阅读,一边图书馆的大门却向他们紧闭。当然,他们可以买书,或者通过别的途径求知,但是有图书馆这一巨大的知识宝库,为何要舍近求远?
社会上流行一种很奇怪的思路,一说到儿童,“熊孩子”的论断张口就来;一涉及到儿童问题,言必称“越严厉越好”,能拒绝的就不要沟通。似乎这样,问题就不存在了,孩子就不再“熊”了,图书馆就真成了“天堂的模样”。殊不知,这是真正的因噎废食、鸵鸟思维,是成年人以粗暴霸道掩盖自己的无能和懒惰。儿童的成长需要时间,更需要耐心与引导。当公共图书馆对儿童坚定地说“不”时,该如何安放孩子们的求知与渴望?
甚至,除了公共图书馆外,高校图书馆拒绝儿童也不应那么理直气壮。高校的功能,除了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外,还有社会服务。以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为例,它本身就面向深圳市民开放,还有着国内第一家兼具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双重功能的称号,如果其内藏适合十多岁儿童阅读的图书、资料,也应当考虑以合理途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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