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作
“雷碧”“小白兔”“老干爹”“阿里爸爸”“辛巴克”……为了防止别人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很多知名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山寨”了自己。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指出,“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大企业的常见做法,“知名品牌这么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避免未来的口水战甚至法律战。”(8月5日《北京青年报》)
如果不去“山寨”自己的商标,大企业产品在市场上遭遇“山寨”商品的冲击,品牌形象、价格体系等都会深受影响。为了“山寨”自己的商标,知名企业在国内、国外注册多个相同、近似商标,还要承受相应注册成本以及使用成本。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是可以被撤销的,使用就会有一定成本。
尽管如此,相比“山寨”商品带来的影响,企业还是觉得比较划算,算是“防御性”策略。不过汉语言丰富,字形、读音相同、近似的词很多,很难做到100%防御。以小米为例,据说为了注册含有“米”字的所有日常用词,共注册1700多个商标。
笔者认为,知名企业更要主动出击、依法维权,采取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山寨”商品经营者付出代价。知名企业可以联合起来形成打击“山寨”商标联盟,建立相关基金,组建专业队伍。对于拼多多这种“山寨”商品较多的销售平台,知名企业应当集体拒绝合作。
“山寨”品牌泛滥还与商标审批体制机制不健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去年有关部门发出通知称,以诚实信用为原则完善确权机制,在审查、异议、评审等环节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但是实际效果有限,在法律上还需进一步完善。无论知名企业、零售商,还是商标审批部门、立法机关,对“山寨”商标现象既要“防御”也要“进攻”,只有攻防兼备才能保护知名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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