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内蒙古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一审被判无期。
两年半以前,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许亚林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2月,许亚林被通报双开。
政知圈注意到,从十八大后,多名内蒙古官员先后落马,在这些落马以及已经被判刑的官员中,许亚林的情况显得有些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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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罪名
说许亚林特殊,是因为在他这个级别的落马官员中,被判无期徒刑算是判刑较重的。
他去年2月被双开,当时的双开通报中提及,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本人办理虚假信息身份证,这一细节在当时引起一些关注。
一年半后,在刚刚过去的7月9日,许亚林被公开宣判。在判决中,他的罪名包括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罪名共有6个,在落马被判的官员中,6个罪名不算少了。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许亚林犯有数罪,应当对其数罪并罚。政知圈看到,单就受贿罪一条,许亚林就已经被判无期徒刑,除此之外,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六年,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六个月。
6项罪名中有两项都已经让他被判无期徒刑。
最终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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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重刑
在落马官员中,被判无期的算是获刑比较重了。在内蒙古官场,判刑比较重的还有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理事会主任薄连根,他曾担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在2014年8月,他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与薄连根几乎同时,2014年7月,十八大以来首位被判的“老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被判无期徒刑。王素毅曾担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书记等职务,他是十八大后反腐风暴中第三个被查的副省部级官员,在他之前,李春城、刘铁男先后落马,但王素毅是十八大后落马“老虎”中首位获刑者。
王素毅在服刑期间因为改造表现好,在2015年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因检举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2016年3月获得重大立功奖励一次。2016年11月秦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有期徒刑20年1个月,北京市检察院对减刑建议没有不同意见,北京高院也做出裁定,将王素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1个月。
有读者可能有印象,内蒙古还有一位被判死刑的官员,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但他的情况相对特殊,2016年11月,就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赵黎平死刑。
有读者可能注意到了“故意杀人罪”,这也是他被判死刑的主要原因,赵黎平开枪杀死情妇并抛尸,使他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唯一一位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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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亲人一起站上被告席
政知圈在前文提及,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已经有多名官员落马。
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2016年10月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判决书中写明:汤爱军在本案侦查过程中积极规劝其妻子王荣杰、儿子汤聪、相关证人、亲友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汤爱军规劝妻子、儿子等亲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取证,为自己争取了从轻处罚的机会。与此相反,一些官员却与亲友一起敛财,或者是因为亲友谋取利益而获刑。
去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陶淑菊涉嫌受贿犯罪案一审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陶淑菊伙同其丈夫王文奇先后非法收受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453.1623万元,收受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287.16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61.514万元)、人民币351.692万元,二人属共同犯罪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除此之外,去年2月,与许亚林同时被开除党籍的还有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府原副市长薛培明,在通报中指出,他违规为已退休的妻子安排事业编制工作,并再次办理退休手续,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半年后,薛培明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9年。
还有落马后和兄弟同时被判刑的,是通辽市原副市长张国秋。去年10月,张国秋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14年,他的弟弟张国辉犯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审理认为,张国秋、张国辉相互通谋,利用张国秋的职务便利,要求杨某某将三处公有商业用房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张国辉的行为系索贿,应从重处罚。除此之外,张国辉在明知其帮助张国秋接受的200万元系张国秋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予以保管,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法院认为,张国秋、张国辉均系一人犯数罪,应当依法数罪并罚。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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