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
马涤明
近日,贵州铜仁市德江县一中年妇女因乱丢垃圾被劝阻后,对一位正在扫大街的老年环卫工破口大骂,并从随身背包中拿出一小沓钱亮在环卫工跟前说:“来,我拿钱给你……”当地警方接警后找到违法嫌疑人马某某,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7月9日《贵州都市报》)
这一事件先是在朋友圈中发酵起来的。拍摄该视频的网友表示,这名女子一点道德都没有,乱丢垃圾还骂人,有钱了不起啊?随后,该女子被周边群众和随行的另一妇女劝离。当天,该段视频在当地朋友圈引发热议,网友纷纷谴责,“不尊重他人劳动”“太没素质”……同时,视频内容引起了德江警方网监部门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四处寻找中年妇女及环卫工人。随后,当事环卫工人在当地城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警方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马某某,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法治社会,每个人的尊严、合法权益都应受到法律保护,就此而言,有人因辱骂环卫工而受到治安处罚,似乎无需当成新鲜事。但现实中,不尊重环卫工劳动和尊严者不乏其人。有些素质低下的人当着环卫工的面乱丢纸屑、垃圾,遭劝阻后又挑衅式制造垃圾,并出言不逊羞辱环卫工。对于这种事,很多环卫工们甚至都想不到要报警。
底层的劳动者能否受到尊重和保护,最能检验社会的文明、法治和良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对辱骂环卫工的女子予以行政拘留,是依法而行。在某种程度上,这也彰显了法治公平,值得点赞。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假如此类事件并非先引发舆论关注,而是发生在环卫工人日常工作中,也能引发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进行常态化处置,那无疑会更加令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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