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伟德
6月27日,遵义市红花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打掉一个以民营医院和下属“医托”部门共同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按警方通报,遵义市欧亚医院招募大量社会人员,对不特定人员进行添加聊天诱导群众前往医院就诊,并在就诊过程中通过虚构病情、夸大病情、过度治疗等方式骗取群众钱财。(7月2日《新京报》)
医托诈骗现象泛滥成灾且久治不绝,已然成为法治的巨大挑战。医托诈骗不仅会造成公众的财产损失,更会因为延误病情而带来不可逆转的灾害,危及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用“谋财害命”来形容亦不为过。然而,受医疗专业性强、法律不完善和举证难、处罚难等因素的影响,对医托的打击往往失之过软和失之过偏。
笔者认为,当前对医托诈骗现象治理陷入了“重托而轻医”的误区,大多数情况下,处于利益链条末端的医托受到了治安甚至刑事处罚,而首端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却并没有被等同对待,而是较为简单的机构罚款或者等级扣分,惩戒的力度和强度不够,投机获利大于风险成本,自然无法遏制违法冲动。医托乱象则陷入了“打而不死”的恶性循环中,以至于部分医院实现了“业务医托化”和“人员医托化”,依靠医托虚构病情、夸大病情、过度治疗等方式骗取群众钱财。
打击医托诈骗“重托轻医”既难以治标,更难以治本。打击为医托提供方便或者聘请医托诈骗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比单纯惩戒医托更为重要。为此,应改变时下分段治理和环节打击的短板,尽快建立整体联动的治理体系,把医托与无良医院一锅端,让违法犯罪者付出行政、刑事和民事的多重代价,才能做到令行禁止,使其敬畏规则和恪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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