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社会新闻 财经新闻 股市新闻 国际新闻
地方网 > 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佛山一饭店老板养2只绿海龟被刑拘 系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来源:澎湃新闻 2018-06-04 20:15   https://www.yybnet.net/

警方供图

6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北滘分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近日,顺德区北滘镇一家饭店老板苏某在饭店内养2只海龟,鉴定结果显示2只海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苏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被刑事拘留。

据上述工作人员提供的案情通报,今年2月,顺德区农业局接群众举报称,在北滘镇碧江大道某饭店内有人养殖疑似海龟2只。2月28日,区农业局执法人员依法到该饭店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饭店楼道水族箱中养殖有疑似海龟活体2只。经检查,该饭店未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的相关许可证明。

警方供图

之后,执法人员委托专家人员对该2只疑似海龟活体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2只海龟活体均为幼体绿海龟。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绿海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执法人员将该饭店的法定代表人苏某(男,34岁,顺德人)带回单位并移交给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经警方调查,2015年8月份,苏某在广东湛江市游玩时,看到一位海边渔民有海龟出售,觉得这个品种的龟很特别很好看,于是购买两只海龟回家养殖作观赏所用。

2016年,苏某的饭店开业,为了给饭店增加灵气和特色,苏某就将养殖在家的两只海龟放到饭店内养殖,供自己和客人观赏。苏某没想到,自己钟爱的两只海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苏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顺德警方表示,很多常见的动物如麻雀、青蛙、蛇类中也有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品类,应加强辨识,切莫随意收购、售卖。同时,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市民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新闻推荐

陈平主持召开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议

本报讯(记者张啸)6月3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平主持召开1—5月份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议,听取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佛山一饭店老板养2只绿海龟被刑拘 系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