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 刘奕湛)记者1日从公安部获悉,2018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枪支爆炸物等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近日,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规定,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枪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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