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10起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三起是猥亵儿童案。
2017年4月至6月,被告人王某以某公司招收童星需视频考核为名,先后诱骗被害人赵某某(女,10岁)、钱某某(女,12岁)、李某某(女,12岁)与其视频裸聊。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视频裸聊方式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最高法表示,在此案中,父母的监管是缺失的,对网络信息也缺乏甄选,“家长对孩子使用电子产品和互联网行为不能不管不问,要帮助子女识别色情、暴力、毒品信息。互联网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净化网络环境治理,设置浏览级别限制,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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