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针对网民难防的支付风险,发布《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规定银行、支付机构提供付款扫码服务的,应具备差异化的风控措施和完善的客户权益受损解决机制,在条码生成、识读、支付等核心业务流程中明确提示客户支付风险。
更早时候,《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发布,要求支付机构应当向客户充分提示网络支付业务的潜在风险,及时揭示不法分子新型作案手段。
近年来,随着网络支付的广泛使用,与之相关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逐步升级完善。
防范网络支付陷阱、保障网民财产安全,已成为我国网络安全工作的一大重点。但记者调查发现,虚假二维码、支付软件木马病毒、克隆网银等网上支付问题仍层出不穷,花样百出。
4月,北京市朝阳区李先生收到某购物平台发来的短信,称他之前购买的一件商品降价,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退差价。李先生按照短信操作后,发现不仅没有收到退款,支付宝中的4000元也被盗刷。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最常遇到的手机安全软件问题中,支付陷阱比例占88.3%。在猎网平台2017年接到的用户举报中,有15911人通过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扫二维码支付等方式主动给不法分子转账,有7442人在虚假的钓鱼网站上支付,安装木马软件而被盗刷的用户有328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从事网络支付违法行为的犯罪收益较高、成本较低。此外,网络支付的监管力度有所欠缺,各部门尚未形成监管合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较为薄弱。
“除了出台法律法规规范网络支付业务外,支付平台也要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刘俊海表示,支付平台需加大技术投入,填补支付程序上的漏洞,提高网络支付产品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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