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公安 5月25日消息,2018年4月28日,我局就城南派出所受理的一起幼女遭性侵的报警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5月3日,报警人卢某家属不服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我局受理并立即开展复议相关工作。经调查审核,我局认为涉案当事人李某不明知卢某不满14周岁的证据不充分,决定对卢某报警称遭性侵一事立案侦查。
下步,我局将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及时依法处理。
(原题为《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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