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翀 通讯员吴志武 胡文辉 王全良)近日,武汉市硚口区民营医院的1400多名护士们收到了一份如约而至的礼物——续签的民营医院护士岗位集体合同。
经过协商,职工方提出的“大学生入职护士岗位最低年薪标准”写进新的合同,按照武汉市实施的《武汉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规定的“专科生4万元、本科生5万元、硕士生6万元、博士生8万元”最低年薪指导价执行。把大学生入职护士岗位最低年薪标准写入集体合同,有利于促进民营医院护士队伍的结构调整,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新合同对工资标准、大学生入职护士岗位最低年薪标准、收入增长机制和带薪陪护假等议题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2016年“国际护士节”当日,硚口区签订了全国首份民营医院护士岗位集体合同,对当年最低工资和工作时间等标准进行了约定。2017年“国际护士节”,再次对民营医院护士岗位集体合同进行续签,对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进行协商,并增加了企业护龄补贴标准。今年,硚口区总工会和区卫计委提出在“国际护士节”继续签订今年的集体合同,为民营医院的护士们送上一份节日大礼。
为此,硚口区总会同区卫计委、区民营医院工会联合会,从今年2月起就开始了集体合同续签准备。硚口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姜文舫告诉记者,“这次集体协商,走访了辖区内35家民营医院,发放调查问卷近千份,最终确定的协商主题契合了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硚口区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医院护士们能够年年“收礼”年年又不同,不仅得益于职工方代表协商能力的提升,也离不开企业方的重视和职工的深度参与。
“这份礼物,是职工权益的保障,也是双方共建共享的约定。”姜文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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