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22日讯 2017年以来,江苏公安机关有22名民警因公牺牲,最年轻的仅28岁。警察无疑是和平年代流血牺牲最多的一支队伍,其个人名誉理应得到法律保护。5月22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开展的“净网行动”中,已经依法查处47个涉嫌辱警滋事的网民。
为了给广大网民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江苏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开展了“净网行动”,加强网上公开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网络辱警滋事违法犯罪行为。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江苏警方共依法查处辱警滋事网民47人。5月以来,江苏警方查处违法网民8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6人。
【案例一】4月29日,网民肖某(男,32岁,泰州海陵人)在当地《泰无聊论坛》针对一女大学生拾金不昧将所捡现金交给派出所民警一事,跟帖评论称“看来这1300多元要喂狗了,派出所这群狗没一个好东西”。最终,肖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5月2日,网民洑某(男,23岁,常州溧阳人)因交通违法被处理后心怀不满,在当地《溧阳论坛》发布帖文,大肆辱骂交警和其他网民。该帖文后被大量浏览和评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拘。
【案例三】5月13日,网民费某(男,33岁,盐城响水人)酒后乘坐他人汽车途经一路口时,以无人检查酒驾为由谩骂交警,并用手机拍摄视频发至微信朋友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最终,费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四】5月14日,网民曾某(男,37岁,淮安经济开发区人)针对淮安消防战士谢勇牺牲后被评为烈士一事,在微信群中发布极端性、侮辱性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时遭到群内网友谴责。最终,曾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拘。
江苏公安机关提醒网友们,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光荣使命,身处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第一线,其个人名誉应该被尊重。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网民上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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