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天津高速交警在津蓟高速和荣乌高速多个路段投入使用“车距违法抓拍电子警察”系统,对未保持安全车距的司机处200元罚款。有不少市民对此质疑,如果遇到拥堵或超车并道等情况时,很难保持规定的车距。对此,天津高速交警回应称,电子警察拍摄建立在所有车辆正常通行的基础上,非正常通行状态不在采集范围内。此外,拍摄到的违法行为,会由人工再次确认后上传至交通违法系统。(5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天津高速交警表示,2017年,天津市境内高速公路一般程序以上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起数占总数的六成,而在这些追尾事故中,有接近70%是因为未保持安全车距造成的。这些数据直观地说明,高速行驶保持合理车距之于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这也一定程度赋予了车距违法执法的合理性,通过有效的管理,提高驾驶人保持车距的安全意识和驾驶习惯,减少追尾等事故的发生。
不过,驾驶中如何保持合理车距,对于驾驶者来说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除拥堵或超车并道等情况之外,还有前车速度的变化,此外,还包括驾驶人自身对距离的把控。目前,车辆能够准确地显示速度,但并不能准确显示与前车的距离,虽然一些高速路段有车距确认指示,也只局限于少数的几个点,大多数时间驾驶人只能靠距离的感觉来调节,这难免不会导致车距确认的误差。这意味着,车距违法与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相比,缺乏直观的标准。同时,与诸如超速、闯红灯、占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相比,也少了主观故意,大多时候都不是故意的违法。显然,法律上确定的车距要求更接近于驾驶者高速驾驶的安全注意义务,不宜简单等同于其它交通违法来执法管理,需要更谨慎、更细致。
“车距违法”纳入执法管理,应当以教育引导为主,着眼提高驾驶人高速驾车保持车距的意识与习惯。应谨慎选择处罚,避免为处罚而执法,如只罚款不记分,宽严相济。而“抓拍”的引入,则须谨慎制定车距违法确认的标准与核查程序,避免发生误伤。同时,“抓拍”手段的运用,应当符合高速道路通行的实际,包容高速驾驶过程中确认车距存在普遍误差的合理性。
因此,“抓拍”技术应尽量配合高速车距确认标识段提示使用,布设抓拍执法设备时设置注意控制车距以及前方有车间距抓拍、摄录等提示标志,尽到告知义务,避免人为制造违法陷阱。通过明确的告知、有针对性的约束以及可操作的车距确认,真正让“抓拍”成为规范高速驾驶的管理手段,而非单纯的执法执罚。
□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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