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不满偶像恋情的恋爱险”“扶老人险”……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一些听上去较为新奇的保险产品陆续出现在网络平台。这些被称为“奇葩险”的险种获得不少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不少争议。
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推出新的险种,需要经过行政监管机构批准,不能随心所欲地巧立名目。同时,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像“偶像恋爱险”这种根本无法进行风险测算、不符合保险业规律的险种,正规的保险公司不可能敢卖,因为一旦风险发生,理赔很划不来。敢卖的,往往不是正规的保险公司,其保障能力自然可疑。
当然也不可否认,有些“奇葩险”名字看上去不着调,但并不完全是无的放矢或炒作概念。扶老人险、熊孩子险(监护责任险)等险种可以说有非常实际的市场需求。但问题也恰恰在于,很多新险种虽然有需求,但内容不合规范,也不能保证有效。就目前而言,“奇葩险”不同于那些往常的投保内容,覆盖的情况相对特殊,一旦出险进入理赔程序,模棱两可的地方太多,很难达成一个让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利益平衡的协议。对于一个保险种类来说,理赔条件苛刻难度极高,那它的存在无异于圈保费;而如果这个保险理赔简单过程顺畅,又可能招来一大批骗理赔的人。
对于消费者来说,买保险不能看个标题就签字,要对具体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研读。毕竟购买保险关系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安全感和个人征信。同时,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规范的保险产品进行及时处理,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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