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4月23日晚,一辆货车撞人致死后逃逸。交警在案发现场找到一堆玻璃碎片,经拼凑得到一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5月15日,肇事司机夏某已被新洲区公安分局交巡大队依法刑拘。
武汉市新洲区106国道四合庄大桥向南100余米处,4月23日晚9时许,有路过司机报警,在此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躺在地上”。交巡大队民警吴金山等人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已经逃离。伤者系一名男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吴金山打着手电筒,在路边草丛仔细翻找,竟发现了一些玻璃碎片,这些碎片上还粘有一些纸片。他根据轮廓,将这些破碎的玻璃拼凑在一起,果真有意外收获,组成了一张完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根据检验合格标志上的手写的车牌号码,民警锁定车牌号为“鄂J15***”的车辆。
24日一早,民警吴金山等人调查“鄂J15***”的车主,得知该车属于农用货车,原来登记在农机部门管理,网上没有车主信息。无奈,吴金山翻阅原农机部门留存的大量纸质档案,终于查明该车登记人系团风县居民何某。民警喜出望外,联系上何某,却得知何某早已把车卖给胡某,而胡某告知已把车卖给卢某,听说卢某也把该车卖掉了……
“您仔细想想,这车现在去哪了?这对破案十分重要。 ”吴金山不断地提示着何某、胡某等人。何某突然想起,今年“花朝节”,他意外看到该车位于旧街一个废品收购站门口。获悉这一重大线索后,民警吴金山立刻联系上旧街派出所一一走访,确定货车现在的车主就是收购废品的夏某。
4月24日晚9时许,嫌疑人夏某来到交巡大队投案自首。夏某交代,他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发现前方一两米处有一行人,紧急踩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仍将行人撞倒。停车后,他曾下来查看,但内心十分害怕,又驾车逃离现场,将车牌卸掉藏在一阴沟里。 4月24日一早,途径一废品收购站时,他以“车况不好”为由将货车以废铁论斤卖了4000元。
夏某交代,逃逸后的他内心十分痛苦,曾想跳江自杀,又不敢这么做。经过妻子劝说,他决定投案自首。 5月8日,夏某从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摘自《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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