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YMG记者王轶通讯员芝公宣)“110吗?快来!”市民夏玲在电话中声音急促:“我在魁玉南路套口公交站点被两个骑摩托车的人抢包了!”
光天化日在公交站点抢包,黄务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
夏玲称,5月9日下午2点左右,她步行至套口公交站点附近时,有辆摩托车从右边冲上来,坐后座的男子抢走了她的红色布袋。“俩人骑着黑色125摩托车,都戴着黑色头盔,抢我布袋的男子30多岁,身材较瘦,穿深黄色夹克、牛仔裤,还带着墨镜!”夏女士讲的绘声绘色:“情急之下我追赶摩托车,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你看我的腿……”
夏女士的腿上有一处明显的磕伤,“你们得为我作证啊!”夏女士语气中带着恳请。
一场针对抢夺嫌疑人的天网追索与地面排查当即铺开,然而,调查结果却极不理想。
在受害人描述的案发时段,天网监控下的“套口公交站点”一片宁静,而民警在对周边居民辗转排查后,告知的也都是“没有看到!”“没有这个事啊!”类似的信息。
“受害人称摩托车作案后逃往港城西大街方向,马上扩大侦查范围……”可一直忙到日落西山,民警依然无功而返。
报案人案发后即报案,案发时间不会有错,而没有作案现场是什么情况?“难道案情有假?受害人被抢财物总价值不过70余元,她报假案的用意何在?伤又从何来?”
大量案情研判后,夏玲报假案的嫌疑越来越大,传唤夏玲!
嫌疑人交待,自己把包弄丢了,老公让复印的一份法院文书就在包里,怕丈夫埋怨,就报了假警!至于腿上的伤,是走路时不小心摔倒造成的。
真相大白,“神剧”落幕,“导演”落网,夏玲涉嫌谎报案情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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