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在不少地方,一些外形尺寸与机动车无异的“老年代步车”,不需要办理任何证照手续就大摇大摆上路,成为公共安全一大隐患。(5月3日《法制日报》)
“老年代步车”不用上牌不用驾照,不限行,价格低,又比自行车、电动车快,且能载人载物,不用顶风冒雨,颇受一些老年人和妇女欢迎,但好多驾驶者没有学过交通安全法规,不懂得安全驾驶,又仗着自己年岁大,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掉头……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
“老年代步车”恣意横行,源于管理缺位:一是低速电动车的存废,社会褒贬不一,让管理部门难以决断;二是我国对于高龄者代步工具没有具体规范,规章杂乱,管理失据;第三,无生产标准,违规销售、不挂号牌,“老年代步车”事实上处于“你奈我何”的无人管地带。
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就应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公民的法律信仰,这也应该成为执法部门的治理原则。交通安全大于天,事故往往出现在麻木、懈怠之间,并不会因为年纪的大小、车辆的外形而有所减少。因此,要树立法律威慑力,就必须整肃“老年代步车”乱象,不能任由其横行在法治盲区,“老年代步车”的治理亟待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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