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作
□毛建国
对于经常坐飞机出行的人来说,最担心的恐怕就是航班晚点了。聊以自慰的是,以前改签差价由航空公司承担,而以后自己也要掏钱了。据媒体报道,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在考虑,未来因天气等非承运人原因导致航班取消、延误、提前、航程改变、舱位等级变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产生的票价差额由旅客和航空公司平摊。(4月12日 网易新闻)
本来航班延误就让心情不好,现在还要掏钱,这已然是“不爽的平方”。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条消息引起那么大关注,有人甚至称之为“开历史的倒车”。
在航班延误中,很多时候不是航空公司想看到的,也不是航空公司所能决定的,“非承运人原因”的取消、延误,双方平摊责任,有一定道理。不过,所谓的“非承运人原因”,其评判权到底在哪里,必须首先得到明确。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如果一切只是航空公司自言自语,而旅客没有任何知情权、话语权,很难保证“非承运人原因”不会被滥用。
如果航班延误只是小概率事件的话,担心可能还少一点儿。有数据显示,2016年6月全球航空公司晚点率排名中,东航以41.48%排名倒数第二、国航倒数第三。还有消息称,全球晚点最严重的5个航空公司都在中国。即使是从亲身亲历上讲,航班延误也早已见多不怪。现在由航空公司为改签买单,还存在这么严重的延误,如果“平摊改签差价”,倒逼力量明显削弱,航班延误症还能根治吗?
在很多人内心里,近年来出台的规定,无论是由旅客承担食宿费用,还是由旅客平摊改签差价,对航空公司来说都是利好,都是从旅客口袋里掏钱,似乎与当前重视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大背景不符。如果有进有退,该进的地方进、该退的地方退,有些方面看起来对航空公司有利,有些方面看起来对旅客有利,相对更能够增进社会认同。旅客不是一味反对“买单”,更多的还是反对“不合理买单”和“泛滥的买单”。推出规定容易,深入人心不易,引起误会更是不应该,“平摊改签差价”要避免不公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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