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碧波】微信加了“优优姐”,不料被抢。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
1月14日16时30分许,受害人庞某到秦州公安分局中城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人抢劫,要求查处。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1月13日晚上23时许,微信名为“优优姐”的宋某请求添加庞某为好友,庞某同意后在聊天的过程中,宋某称自己看上庞某的字画,要求庞某带字画到其住处,庞某没有答应。遭到拒绝后,宋某索要地址称自己过来到庞某住处。
1月14日凌晨2时许,宋某来到庞某家中,在与宋某聊天过程中,庞某感觉不对劲,遂让宋某离开。宋某以不能开启电子门锁为由,要求庞某将自己送出小区。庞某送宋某到其小区门口后,宋某伙同五个少年,携带砍刀、皮带等工具威胁庞某通过微信转账1000元,并强行拿走庞某钱包内的20余元现金后逃离。
案发后,宋某一直潜逃,后派出所办案民警多次上门对宋某亲属做思想动员工作。在民警多次劝说下,近日,宋某主动到中城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宋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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