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早晨,笔者刚从胜利中路的一个路口通过,就听见身后传来“哎哟”的声音。回头望去,原来是电动自行车在斑马线上撞到了一位二十多岁的女孩,幸好女孩没有大碍。电动车属于那种小型的,可是侧面还带了个小圆桌面,“跑什么啊?!”骑车的中年女子脱口一句,语气中饱含着斥责。女孩伸手指了指路对面的交通指示灯说:“绿灯!”中年女子自知理亏,默默地骑车走了。
过马路的女孩其实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绿灯还有七八秒,怕时间不够过不去就加速跑,从而忽视了观察路面情况。女孩须知绿灯并不是能保护你万无一失的“护身符”,个别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会对交通指示灯选择“视而不见任我行”。如果遇上这样开车的骑车的,青春的花季,后果怎堪设想?生命毕竟不是轻点鼠标的“复制”,无法重新来过,更别提给家人带来的无尽痛苦了。
骑车的中年女子撞了人,使出一记推卸责任的“下马威”,然而并未奏效,最终选择了沉默。可见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是知道自己违反了交通法规,闯红灯属于不文明行为。为抢一点时间闯红灯,给自己和他人都会带来危险,惨痛的前车之鉴已经太多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呢?这是对文明的漠视,对生命的草率,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任。如果她以这种模式教育自己的子女,孩子的心灵怎能不受到戕害?文明又怎会成为好习惯伴随其一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创城”,全城动员,全民行动,三载寒暑,久久为功,我们终于摘得“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这是对我们前一阶段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和褒扬,后创城时代,每位市民都应保持清醒的认识:荣誉的获得殊为不易,要加倍珍惜,用自己文明的一言一行,用自己利他的一举一动,把“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但看看最近一周《淮河晨刊》中“文明的距离”系列报道,反观我们周围,小区内毁绿种菜者有之,开车不礼让行人者有之,衣物被褥乱晾晒者有之……而且呈现出不断增多的态势。这其中又有多少人如骑车的中年女子一样,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呀。
不文明现象之所以出现“反弹”“回潮”,究其原因,是我们在创城时期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未能坚持下去,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未能有效落到实处。主要还是“人”这个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造成的,不然为什么以前能做到的现在就做不到了呢?一些职能管理部门的人,有创城已经成功,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懈怠思想,现在对影响城市文明创建的乱象睁只眼闭只眼,不闻不问,听之任之。一些文明意识薄弱的人,以前在创城的大氛围中受到管理的约束,加上从众心理影响,表现还不错。大家都很文明,我也不好“另类”,现在没人管“松绑”了,我行我素多“自由”。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应有一根无形的文明准绳约束自己,管与不管一个样,做好自己就行了。
文明创建非朝夕之功,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追赶文明的脚步也不能停歇。缩短与文明的距离,既需要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位市民强化文明意识,做到自律自警,同时也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恒心。大家一起心向文明,形成强大合力,坚持不懈,每一个日子都是文明花开、姹紫嫣红的温暖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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