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我把钱还给他呗……”
从他人落在提款机里的银行卡提走5000元,被民警找到后却认为把钱还给对方就没事了。这事真的这么简单吗?
警方表示,不,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1月23日下午1时许,辽宁本溪市民杨女士在本溪广裕路附近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提取1000元现金后,因为有事要办,匆匆忙忙取完钱就离开了,却忘了取出银行卡。
直到3个小时后,杨女士办完事回到家里,才注意到手机里的两条取款短信提醒,一条是她自己取1000元钱的,另一条却显示就在她取钱后4分钟,同一张银行卡里又被取走5000元。
杨女士一翻看,发现银行卡已经不在身边,赶紧报了案。本溪工人派出所副所长王一马上带人到银行查询。
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民警发现杨女士离开还不到1分钟,有一名在后面排队取钱的男子走到自动提款机前操作,提取现金后又拿了银行卡离开。
民警马上截取该男子图像,展开视频追踪,确定了其居住范围。
随后民警在当地摸排走访,查明该男子身份为陈某,本人户籍在外地,其儿子在本溪生活,陈某就住在儿子家。民警找到陈某儿子家将其抓获。
据陈某供述,当时他也是去取款,发现自动提款机里有一张银行卡,而且还能操作,就按下取款键,直接选了最大数额5000元。
拿到5000元钱后,陈某并没收手,而是再次按键,还想要取。这一次提款机提示卡内余额不足,陈某怕被人发现,退出银行卡离开。
被民警抓获后,陈某认为自己行为并不违法,表示“大不了我现在把钱还给她,用不着你们警察来抓我”,然而,事情并不是像他想的那么简单。
警方介绍,陈某在自动提款机提取他人钱财,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已经实施窃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并且把他人财物转移占为已有,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警方提示,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他人在自动提款机取款时忘记把钱拿走,后来人拿走占为己有,这也不是捡钱,而是非法侵占。
听了民警讲法,陈某才明白过来,然而悔之已晚。
现警方已对陈某涉嫌盗窃依法处理。
(原标题:《别人银行卡落在取款机 他顺手取五千被认定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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