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河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图
2月2日上午9时,(河南)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田某伟等1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涉恶团伙案开庭审理。据悉,自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达后,该案是文峰区政法机关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第一案,标志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了序幕。
被告人田某伟,男,35岁,回族,小学文化,无业,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关桥乡人,2017年8月17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安阳市公安局文良分局刑事拘留,9月22日,经该院批准其被执行逮捕,12月8日,该案向文峰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本案公诉人胡秀娟、张弛指控,2017年7月29日至8月16日,在短短半个多月内,田某伟纠集田某海、田某林等18名犯罪嫌疑人(另有2人负案在逃)先后流窜到山东青岛、河北邯郸及河南安阳的7家建筑工地,打着应聘上工的幌子,歪曲利用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在提供回民食宿要求不能满足的情形下,仰仗自己人多势众,以滞留哄闹胁迫等方式,向被害人提出赔偿往返路费、误工费和饭费等无理要求,先后敲诈勒索作案7起,其中5起得逞,敲诈勒索人民币5.85万元,2起敲诈勒索未遂人民币3.1万元。
8月16日13时许,田某伟纠集多人在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某建筑工地实施敲诈勒索时,因被害人报警遂案发。
当日下午4时30分许,该涉恶团伙案开庭审理完毕,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判。
(原题为《安阳首例扫黑除恶团伙案开庭 文峰区检察院对田某伟等17人涉恶团伙案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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