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心禾
“白酒3斤”“红酒3箱起”“啤酒一直喝”——近日,一个名为“e代喝”的平台在“e代驾”App上线。按照设计,它如同叫代驾一样,打开地图,就可随时随地叫人代喝酒。
花钱请人来帮自己喝酒,不得不说,这真是一款令人意外的崭新互联网业务。这可否成为国人喝酒文化登峰造极的一个写照——自己不能喝或者不愿喝,却难以推却同饮者的“盛情”,以至于不得不请人帮忙助兴?可以肯定的是,“代喝”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的劝酒风气,它的推出还伴随着诸多挥之不去的法律风险,有必要作一提醒。
首先,出于健康考虑,酒多伤身是饮酒者都有的基本常识。“白酒3斤”“红酒3箱起”“啤酒一直喝”——从代喝平台请来的不乏“海”量酒友。当喝酒不纯粹为了取暖、抒怀,而是带着任务、根据别人需要去喝,时间长了“后劲”或许会让人吃不消。所以把代人喝酒当成一个谋生之道,搭进去的成本要掂量掂量;从同饮者角度考虑,同伴花钱请来一个“海”量的酒友,似乎无形中就少了“劝阻”代喝人少喝、不喝的义务,要么被带动着一起喝多,要么一起看着此人喝多。于己于人都不利。
其次,平台责任建设尚不到位。尚不知代喝业务的市场接受程度,但从“这项服务从上月下旬开始陆续上线,已拥有了1万名以上的代喝人”来看,业务推出势头凶猛。但平台目前的“安全级别”却和业务推广速度成反比:这些代喝人员是否真的如自己所言,能喝下白酒3斤、红酒3箱,平台并没有对其进行审核。平台工作人员称,“e代喝”只是一个交流沟通的渠道,如果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用户自己承担。互联网平台应该在追求商业利益和维护公众利益之间做到平衡,这要求平台对于可能产生的侵权行为必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提醒义务。
如果平台无法做到据实核对代喝人的酒量,也就无法给用户提供真实可信的服务。这给实际交易过程中的双方安全都埋下了隐患:用户不掌握代喝人的真实酒量、身体状况、酒前(比如已喝酒)酒后活动轨迹(比如开车)等信息,一旦代喝人酒后(平台不明确用户安全护送义务)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规定,用户或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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