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视视频截图
家属不签字,医生可以做手术吗?
在医患关系复杂的今天,我们都以为医生面对这个问题会犯难。不手术,不违法,却会违背自己的良心;手术,有可能不违法,但有可能会惹上官司。
然而1月4日下午,江苏南京鼓楼医院的一位医生,在面临这个难题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做手术。他说:“所有责任我来承担,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任要强。”
老人昏迷不醒,路过的下班医生伸出援手1月4日下午2时35分,南京初雪,63岁的刘老先生独自去鼓楼医院就医,不想还没走到医院,就在医院门口的雪地里摔了一跤,不省人事,老人倒下后,路过的好心市民帮忙打着伞,拨打了120。
碰巧鼓楼医院内科主治医生王轶下班准备坐地铁,他第一时间伸出援手,但是几轮心脏按压后,老人都没反应,情况危急。“手的脉搏摸不到,又摸了颈动脉的搏动,也是消失的,当时判断已是呼吸心跳骤停。”
医护人员争分夺秒,接力抢救
呼吸心跳骤停必须在黄金4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而此时老先生的嘴里还有很多呕吐物。“嘴唇紫绀,大量食物堵在嘴里,必须将他侧过来。”
2时44分,鼓楼医院的医护人员得到消息,推着平板车跑来支援。
2时45分,接到病人的医护人员推着平板车飞奔回医院。
王轶医生和同事在地铁附近抢救刘老先生的一幕,被很多路人发到朋友圈,在冬日里温暖了许多人的心,但此时温暖才刚刚开始传递。
经过十几分钟的急救,老人恢复自主心跳。
排查心电图提示老人心肌梗死,心脏科医生建议立即进行急诊导管手术治疗。导管手术治疗,需要本人或家属签字才可以进行。
护士们在整理老人衣物时发现老人的一部手机。医护人员通过老人的手机联系上了老先生的家属,但是他们表示还要一个多小时才能赶到医院。
如果等家属赶到再做手术,老人很可能会再次猝死,随着脑损伤的发生,以后也可能会成为植物人。
医生决定自己承担全责,立即手术!
负责手术的急诊室医护人员正束手无策时,急诊科主任王军说,“他的所有责任由我来承担,你们去救吧。”
王军说:“如果等,对将来愈后带来很大麻烦,血液重建越早,将来康复越有机会。”
3时多,刘老先生被送到心脏介入手术室,手术中发现患者右冠脉主干近段完全闭塞,随即放入支架恢复血流。
下午4时多,由于下着大雪,老伴及女儿终于赶到医院时,老人的手术已经接近尾声,手术很成功。
王军医生说在救人和担责面前,他永远会选择救人,但前提是家属的信任。
“这是违背医疗常规的,正常一定要家属签字或者本人签字,所有签字都是术后补的。当时字是我签的,如果我不签这个字,不让他做手术,可能病人就没了。我跟心脏科医生打招呼,所有责任我承担,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强。”
手术前,王军问刘老先生的老伴,愿不愿给老人做急救手术,老太太说“尽管救”。家属的信任和医生的善良敬业,反映了医患关系暖心的一面。
刘老先生的女儿刘艳艳和母亲赶到鼓楼医院后,连连感叹父亲的幸运和医生的敬业:“特别感激这边医生敬业。如果等我们来了,老爷子肯定没有啦,特别感谢鼓楼医院医生。”
(据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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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对实践中患者生命垂危,近亲属不明,或者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或者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形,鼓励医生积极施救。
《解释》规定,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如果事后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然,如果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怠于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造成损害的,如果患者请求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样不仅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也有利于保障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维护其生命、健康权益。
(据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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