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任由民办培训机构野蛮生长
■中国青年报 李一陵
据了解,在“跑路”之前,两家机构都因为宣传“不考试包过”、退款难等问题被指“劣迹斑斑”。其中,北京巨人时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已于2011年12月被吊销。新思路更是因违规办学、教学管理混乱,于2016年年底被教育部门取消了招生资格。可是,今年新思路仍在违规招生办学。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跑路”的事件并不鲜见,尤其是在中小学培训领域。今年9月,知名钢琴培训机构星空琴行就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关闭了全国近十个城市的60多家门店。“跑路”或许是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最不堪的表现。随着市场的蓬勃发展,而监管又没有跟上,整个行业呈现出乱象丛生、野蛮生长的局面。虚假宣传、非法办学、收费混乱、教师素质低下等相关丑闻层出不穷。
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亟需顶层设计。首先需要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校外培训教育的性质、地位和管理规范。其次,要健全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监管制度,明确对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教育部门的归教育部门,工商部门的归工商部门,文化部门的归文化部门,在厘清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工商、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的联动。
12月中旬,北京巨人时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新思路培训学校,相继被曝老板圈钱跑路事件。两家培训机构的学员,大多都交纳了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自考培训费用,但均未能完成考试,也没有人顺利地拿到毕业证。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培训机构“跑路”拷问亡羊如何补牢
■光明网 于立生
培训机构的招生,往往以“包过”二字蛊惑人。在求学的大潮中,总有人盲信此类培训机构的“神通”。为了避开《广告法》的约束,躲过工商部门的监管,此类培训机构现在也很少公开打广告说“包过”,而是以和学员私下签协议的方式,将“包过”一事隐蔽操作。
《广告法》第24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从民事角度而言,“包过”协议有违《合同法》第54条规定,属于合同欺诈;而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则量变引起质变,此类培训机构会涉嫌触犯《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此次朝阳区警方也正是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希望能尽快破案,给这些学员尽量挽回经济损失。
面对类似事件,我们该如何破解培训机构与学员私签协议、避开监管的蒙人伎俩?李逵不出,李鬼当道。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教育部门及自考办等权威机构积极履职,加强政策宣传,从而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拖到事态严重后坐等司法机关解决。(陈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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