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家庭暴力在社会中更多只被视为家庭内部的问题,被道德化看待,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法律对于家庭暴力进行干预的进程。就像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件主人公柴女士——在遭受家暴五年后家人才知晓她遭受家暴多年的事实。在看待家庭暴力的问题上,我们迫切需要从观念上予以重新审视。
一次家暴案件的特殊援助
柴女士诉说被家暴的经过。
2017年5月19日,柴女士风尘仆仆、心急火燎地从平谷赶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
她向工作人员哭诉,两年前,她被丈夫殴打导致脾破裂,丈夫被判了刑,柴女士提出离婚,并且在诉讼请求中提出十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可是历经了刑事两审、民事一审,柴女士的要求却都被驳回,柴女士非常困惑。
她的案件二审还有3天就要开庭了,她焦急地来到市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市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柴女士的案情,并审查了她的材料。因家庭暴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案件属于《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范围,工作人员经过审核确认,柴女士经济困难,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按照规定,法援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且在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承办案件。
但是柴女士的案件非常紧急,3天之后就要开庭。市法援中心采取了特事特办,当天受理审核,当天指派志愿律师,律师当天就与柴女士取得了联系。可谓是“无缝衔接”,第一时间为柴女士提供了援助。
顺利地得到了法律援助,当天就见到了律师,柴女士原本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下来了,但看到工作人员这么快就帮她办理了手续,她也安下心来,开始跟律师沟通案情,对自己的案件有了一点信心。
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柴女士的民事诉讼请求。
柴女士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被打到脾破裂,腹腔积血,已经达到八级伤残。按她自己的想法,与丈夫的离婚诉讼中,自己索要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是合理的,这个官司不该输的,但历经两案三审,柴女士屡屡碰壁。柴女士索要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并没有支持。
柴女士百思不得其解,万分苦恼。直到有人告诉她,可以试试申请法律援助。柴女士这才匆匆忙忙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援中心对柴女士的案件非常重视,指派经验丰富的徐华律师承办案件,帮助柴女士维权。
经过与徐律师的沟通,柴女士才弄明白自己一审败诉的原因。原来,柴女士在一审中表述的是,因丈夫鲁某把她打残而要求赔偿。2017年3月28日,平谷区人民法院对离婚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鲁某已经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柴女士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在刑事案件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不支持的,但徐华律师表示,如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方有过错导致离婚,女方是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所以徐华律师改变了思路,从婚姻法的角度,帮助柴女士打这场官司。
二审判决,法院支持了柴女士的民事诉讼请求,柴女士拿到了精神损害赔偿金。
不出所料,二审中,法院支持了柴女士的民事诉讼请求。在志愿律师的帮助下,柴女士最终得到了精神损害赔偿金五万元。
案件结束后,柴女士对于能够拿到这笔精神损害赔偿感到非常惊喜,她没想到在律师的帮助下,二审真的能够翻盘。对于这么多年遭受的苦楚,终于告一段落……事后,柴女士特意来到北京法援中心道谢,她说,如果不是法援中心当天就特事特办帮她指派了律师,如果不是徐华律师尽全力的帮助,说不定二审还是拿不到赔偿金。
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北京法援也提醒大家,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来源:北京市法援中心(本文在原文基础上有删减)
原标题:被丈夫殴打致脾破裂,遭家暴五年后,她终于用法律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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