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网络视频直播乱象的声讨,随着“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吴永宁的坠落再次掀起。从“生吃活蛇”到“吸毒驾驶”,从“夜闯故宫”到“极限玩命”,越来越多的“视频秀”变成“玩命直播”,不断挑战着人们的感官底线。拍个视频,为何如此卖命?
这些网络直播玩过火
“人人都能玩直播,人人都能当网红”,这是对当下网络视频直播行业日益火爆的形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共3.43亿,其中真人秀直播用户1.73亿户,占网民总体的23.1%;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
然而,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各种“视频秀”在丰富人们网络生活的同时,也因为内容良莠不齐广受非议。记者梳理发现,不同于以往主要以涉黄内容诱惑观众,如今视频直播乱象是以各种恶搞、冒险甚至自残等“玩命表演”为主。“视频秀”的场景也已不仅限于室内,大量户外直播时常惹出一些祸事。
一些“视频秀”以所谓的“极限挑战”,甚至自残为主:某直播平台上一独臂男子经常直播吃生蛤蟆、蛇等未经处理的食材;某视频平台一名网名“夜猫集团”的女孩直播用小刀刮伤自己;还有的主播直播“吃灯泡”……
还有一些“视频秀”则侵害了他人权益,甚至扰乱公共秩序:斗鱼某女主播徐某夜闯重庆大学女生宿舍进行网络直播;四川成都某男子直播遗体火化过程,并称“快来烤火”;网约车司机张某元用水果糖冒充毒品直播“吸毒”,并在高速公路上急刹车;某平台女主播潜入故宫“夜播慈禧床榻”,把故宫折腾得够呛……
尽管这些“视频秀”的当事人多以被封号,甚至被警方传唤、拘留收场,但依然没有阻止一些人跟风效仿的脚步。
事实上,去年以来,已有斗鱼、虎牙直播、YY、熊猫TV、火山、花椒等多家网络直播平台,因涉嫌提供淫秽、暴力等内容,被列入文化部查处名单或网信部门约谈。
平台参与分成赚大头
某视频直播平台工作人员小青(化名)告诉记者,搞直播发视频赚钱的人很多,“我们的用户(即主播)主要依靠粉丝打赏、广告和微商合作等方式赚钱。”
“欢迎加入××,用视频记录你的精彩生活,发视频就能赚钱提现哦。”记者注册一款当下流行的视频App后,该平台官方“小助手”发来一则信息。根据规则,用户发布视频后,可以通过粉丝评论、点赞、转发、刷礼物等增加自己的“火力值”,然后按照每10个“火力”换取1元人民币的比例提现。
实行类似操作规则的还有映客、花椒、斗鱼等视频App。小青说,用户在这些平台直播或者发布视频带来的收益,平台一般都参与分成;用户提现时,也要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相比用户的收益,平台的盈利才是大头。”小青说,尽管各平台的盈利模式不尽相同,但都是在分享“视频经济”的一杯羹。当然,有的平台不和任何个人或者内容制作商直接合作,而是通过流量的分发算法来找到受欢迎的内容,然后通过植入广告等方式实现盈利。
可通过合同禁止玩命表演
吴永宁的坠亡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和视频行业管理的讨论。目前,我国已出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提出建立失信主播“黑名单”制度、鼓励建立网络直播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服务标准等要求。
然而,小青等从业者认为,虽然现在涉黄、涉暴力类的直播和视频内容有所减少,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剑走偏锋”,通过各种“玩命表演”来吸引观众。“而为了确保流量,平台对这一类的视频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这些打擦边球式的“玩命表演”,虽然不一定违法,但可能会有不良的社会示范效应。赵占领建议,对于一些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界定为违法,但又比较低俗或者高风险,容易引发不良示范效应的直播和视频内容,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并通过平台与用户间的合同约定加以禁止。
专家表示,对于网络“视频秀”,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应正确引导和规范,让整个网络直播行业向合理、合法与健康的方向发展。
据新华社
“视频秀”五花八门,背后不知又是谁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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