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社会新闻 财经新闻 股市新闻 国际新闻
地方网 > 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怀疑他人插足婚姻 男子持刀行凶 法官调解民事和解被告获轻判

来源:绵阳晚报 2017-11-22 13:5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张倏越特约记者黄志富)近日,游仙法院审理判决一起因怀疑他人插足婚姻导致的故意杀人未遂案,因法官成功调解附带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家庭困难的被告魏某某获得受害人谅解,从而得以轻判。

魏某某因怀疑邓某某插足自家婚姻,导致自己与前妻李某某离婚,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17年4月10日上午9时许,魏某某驾驶轿车来到邓某某与李某某的同居处,拿出事先准备的一把菜刀和一把水果刀,在李某某准备外出打开房门时,持刀进入室内,在将李某某右臂、右手拇指砍伤后,又持水果刀对邓某某头部、颈部等部位挥刺,欲杀害邓某某,后被出警民警制服。

经鉴定,李某某、邓某某所受伤均为轻伤二级。

开庭审理前,法官通过案外调查了解到,魏某某离婚后与其年迈的父亲、重病的母亲共同抚养两个年幼女儿,家庭十分困难,如果魏某某入狱服刑,这个家庭的后果堪忧。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经办法官在被告和附带民事原告之间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就附带民事部分达成和解方案,魏某某的亲属愿意代其将赔偿款在判决后一次性付清,两原告对魏某某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魏某某故意实施杀害邓某某的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魏某某对李某某没有杀害的故意,但其放任自己可能对李某某造成伤害的故意,系故意伤害;鉴于魏某某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2017年10月23日,游仙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由魏某某赔偿李某某、邓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

宣判后,魏某某服判,其亲属也如约代其履行了赔偿,从而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新闻推荐

普及安全知识 提高避险能力

本报通讯员孟田王芳孙磊林林王军报道11月10日,神木交警大队一中队走进辖区第五小学开展“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交通安全教育宣讲活动,教学生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二中队对摩托车...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一斤活面 潘爱娅2017-11-22 11:49
评论:(怀疑他人插足婚姻 男子持刀行凶 法官调解民事和解被告获轻判)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