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网讯 目前,不少医院电子病历还没有实现互联互通,患者在某个医院就诊,也做了一些基本检查,但想去另一家医院再看病时,往往被要求在本院再次检查。这样的重复检查增加了患者的麻烦,增加了经济负担,也不利于分级诊疗的推广。多重声音呼吁,各医院电子病历要做到互联互通,实现患者诊断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降低医疗费用,助力分级诊疗。(11月7日《科技日报》)
随着医疗信息系统的全面普及,电子病历逐渐替代手写病历,成为记录患者医疗信息的主要载体,由于其具有数据化、信息化、方便查询、内容详细等特点,备受医院和医生青睐,使用率越来越高。可见,电子病历的广泛使用,对医生和患者都有益处,但电子病历不能信息共享,则给患者增加了重复检查的麻烦和经济负担,亦令医生难以准确获知患者病史和其他医生的诊断治疗方案,甚至会耽误治疗时间。
在信息化时代,电子病历就是医疗大数据,乃是医疗信息化的基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核心资源,掌握电子病历,就能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临床诊疗等,从而实现精准医疗。而做为大数据,显然需要的数据量越大越好,海量的电子病历不仅能够详细记载患者病况,还可为专家学者提供医学研究数据,从电子病历里挖掘疾病发展情况,找到治疗的方法,已经是正在使用的技术了。
然而,由于医疗信息系统标准不统一,各家医院往往自行采购系统,导致医院电子病历缺乏整合、无提示预警功能、系统缺乏互操作性等。而且,医院之间亦有竞争压力,出于维护市场份额的顾虑,亦缺乏主动分享患者信息的动力,甚至视为核心机密,不与其它医疗机构互联共享,亦令电子病历共享遭到人无阻碍。在电子病历没有互联互通的情况下,往往只能在狭窄的医疗系统内流通,其所能发挥的作用,也就受到了很大的局限性。
从未来医疗行业的发展趋势看,信息化、精准医疗、智能化、生物基因等将被大规模使用,这些都是在大数据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需要电子病历信息共享才能实现。因此,为了医疗技术的进步,为了治疗疾病、患者福祉,有必要打破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藩篱,打通医疗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可以由监管部门协调,统一医疗信息接口标准,统筹建立医疗信息云平台,要求医疗机构将电子病历上传共享,允许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医生查询使用。
同时,考虑到电子病历记录着患者的详细信息,涉及到患者隐私信息,为避免患者隐私遭到非法泄露,需要依照信息安全法规,建立严格的使用规范。比如必须拥有资质的医生和医疗机构,才能依规上传、下载电子病历,严格限制电子病历共享使用边界,防范电子病历遭到滥用、非法泄露等行为。(江德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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