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三亚旅游市场再次引发关注。原因是,三亚近期严厉查处了两家存在欺客宰客行为的海鲜店,并实行“一次性死亡”,直接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执照的商家相关股东及负责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担任同行业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据了解,这两家店为了挣取高额利润,在给客人选购海鲜过秤时,趁其不注意调高电子秤重量的换算率。(11月5日央视新闻)
显而易见,三亚对两家海鲜店果断采取“一次性死亡”政策,赢得了一片叫好声。毕竟,在消费者权益屡屡遭遇侵害的现实里,身边类似或者同等的商家欺诈行为并不鲜见,人们打心眼里乐见“乱世用重典”,更满怀期待“一次性死亡”能够走出三亚,产生更具普遍意义的震慑效果。
据报道,所谓“一次性死亡”,就是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直接吊销商家营业执照,没有下不为例。不过,毕竟是法治社会,一切都要在法律的边界内活动,人们当然也愿意知道“一次性死亡”的明确法律依据,稍显遗憾的是,媒体只笼统地说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两家海鲜店是因为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却并没有详细透露到底是触犯了哪一条哪一款。
对于欺客宰客现象采取顶格处罚,我们能够看到深受宰客丑闻困扰的三亚重塑形象的魄力和决心。事实上,为治理旅游市场,三亚早在2006年就表示对于影响当地旅游形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次性死亡”,而真正执行“一次性死亡”的标志性事件则发生在2012年春节。显然,加上现在又有两家海鲜店被“一次性死亡”,看来,实行多年后,“害群之马”并未完全清除出去。
是的,采取了“一次性死亡”措施,却为何没有让欺客宰客现象彻底“死亡”?这个问题恐怕还真需要思量思量。固然,再严厉的政策,都难免会有个别顶风作案者,但这恐怕并不是唯一的合理解释。毕竟,几年前因为网友投诉,一家海鲜排挡被直接吊销其营业执照,并顺此启动了一场海鲜市场整治行动;几年之后的今天,因为游客反映,两家海鲜店再被“一次性死亡”,如果再网络检索一下,可以看到,近几年的媒体报道中,三亚欺客宰客现象并未完全绝迹——为什么会有一些商家对“一次性死亡”措施仿佛视而不见?
得承认,面对旅游市场中的欺客、宰客现象,只有用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加以严打,才能实现有效遏制,形成强力、深远的威慑,但与此同时,还需强调的是,唯有铁腕执法的常态化,才会使得经营者不敢有侥幸或者惰性心理,继而让守法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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