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及时应对轻中度污染天气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尽最大努力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量,争夺优良天数,2017年10月22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轻中度污染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除重点民生工程外,其他工地涉土作业一律停工;夜间(20:00至次日8:00)停止除热力工程外的所有涉土工程及渣土清运。但在10月22日23时,市环境攻坚办督察人员发现涧西区中成九都城二期拆迁工地仍然无视管控指令、顶风违规施工,辖区政府也未尽到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制止违规作业行为。此前,市环境攻坚办曾于2017年10月2日、10月15日先后两次发现涧西区中成九都城二期拆迁工地违规施工、无任何抑尘措施,扬尘严重,并分别下发过整改督办通知,但该工地并未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及时整改。根据《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该工地已经三次出现违规施工现象,并严重违反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指令要求,现将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如下:
(1)对涧西区人民政府全市通报批评;
(2)对涧西区分管城建副区长张翀全市通报批评;
(3)对涧西区人民政府财政扣款50万元;
(4)对涧西区建设局通报批评;
(5)对涧西区珠江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苗波诫勉处理;
(6)给予涧西区珠江路办事处主任林建锋行政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一个月。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距离省定目标仍有较大差距,需要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仍然出现上述行为,说明相关地方政府及工作部门仍存在措施落实不力、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对问责情况进行通报曝光,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希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以此次通报为契机,充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抓细抓实,为我市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7年10月31日
(原题为《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涧西区扬尘污染治理不力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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