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沛
生活中,大家时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一辆无牌电动四轮车突然从一个路口逆向蹿出,随意在机动车道的车流中快速穿梭。即便前方红灯亮起,电动四轮车驾驶人也熟视无睹,照样扬长而去……
从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来看,电动四轮车在车辆碰撞、刹车制动、灯光配光等方面安全性能低,防护措施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易伤亡。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市(含三县)涉及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比例占3成左右,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对此,今年年初,交警部门加大了对电动四轮车的管理力度。近日,交警各辖区大队设置警力,对道路上行驶的不符合规定的电动四轮车进行查处。
“好处多多”的电动四轮车上街好“任性”
市民李先生年初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每天像机动车一样开着,用李先生的话来说,“不能上牌、不用考本、还挺便宜。”
由于车辆体积小,李先生可以在停车位之间,见缝停车,不用担心停车难题,甚至连堵车和贴条都不怕……李先生觉得,“怪不得老年人爱开电动四轮车呢!”
持有李先生这种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虽然现在大家都了解电动四轮车不比机动车,壳子比较瓤,安全性能底,但是它便宜易操作,只要上路开车时注意点,应该没多大问题。”用电动四轮车接送孩子的吴女士说。
淮河晨刊记者走访市区多条路段发现,随处可见行驶在街头的无牌电动四轮车,散布在各大路段、各个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城中村等区域,有的是家庭自用接送孩子,有的从事非法载客、非法货运。
除了自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还常常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行驶随意、非法载客、闯红灯、逆行、超载、违法掉头、违法左转、随意停车、随意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普遍存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11月1日12时许,记者在交通路看到一辆电动四轮车在车流中左右乱“钻”,转弯时几乎没人打转向灯,几次差点与行驶中的车辆发生剐擦。当车辆行驶至交通路与凤阳路叉路口,在红绿灯信号切换时,这辆电动四轮车不愿等待闯了红灯。
交警部门对电动四轮车“出招”了
11月1日上午,交警二大队组织警力在胜利路路段开展整治电动四轮车行动。
一辆白色车辆进入经民警的视野:该车从外观上来看,像是两厢的机动车,但是前后并无牌照,只有某某电动车字样。电动四轮车行驶地飞快,民警当即叫停并让司机出示证件。
该司机表示,自己开的是电动车,怎么会有驾驶证。民警查询该电动四轮车发现,并不在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内,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并且已经达到机动车的标准。
该男子称,路上有不少电动四轮车,为啥要拦他。“驾驶这种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通行规定,不能上道路行驶。”民警告知该男子,目前,全市严查不合规定的电动四轮车。
由于是第一次查到男子李某驾驶电动四轮车上路,交警部门对其予以罚款300元,并签下承诺书的处罚。
记者看到,该承诺书上写道:“本人在此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不再驾驶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如违法承诺,本人愿意接受相关处罚。”交警二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如果李某再次驾驶电动四轮车上路,不仅将面临车辆被相关部门查扣,还有可能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由于电动四轮车质量参差不齐,安全性能无法保障,在车速快、转弯急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车辆侧翻;又没有统一的生产标准,因此各生产厂家制造的车辆安全技术无法得到有效确保,易埋下道路安全隐患。
“进入冬季,市民认为电动四轮车方便快捷又暖和,但不知道这些车辆的危险性。这些四轮代步车如在行驶中发生侧翻或者与其他车辆碰撞会发生自燃、引起着火等危险,驾驶员没有驾驶资格,由于交通知识缺乏,在道路上经常会为了快速行驶进行逆行等违章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不要驾驶、乘坐不合规定的电动四轮车。”交警二大队相关负责人刘春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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