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央视前主持人郎永淳涉嫌醉驾被抓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有爆料称,郎永淳可能遭遇代驾版“仙人跳”,不少网友留言表示也曾遭遇过类似情况,醉驾“精准碰瓷”违法犯罪值得警惕。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了解到,郎永淳事件出现之前,江苏省南京市公安机关提示过这种代驾版“仙人跳”。其一般过程是不法分子在代驾过程中,套取车主信息,根据车主财力决定敲诈价码。接近目的地时,代驾司机以家有急事、身体不适等理由结束代驾,有的车主认为距离较短遂决定“冒险”,一旦上车驾驶车辆,同伙就会驱车制造交通事故,向车主索要高额赔偿。很多车主害怕自己涉嫌酒驾受到惩罚,无奈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
8月28日,南京市民王某在酒局散场后找了一名代驾司机。快到自家小区时,司机称家里有急事提前离开。王某认为距离较短,不会出事,便自行驾驶,不料发生追尾事故,碍于自己酒驾,王某赔偿对方近万元。
无独有偶,江苏省扬州市的蒋某与朋友聚餐后用代驾软件找了一名代驾司机,司机将其送到距公司约200米处时借故离开,蒋某自行驱车前往地下车库,途中被一辆车碰擦,碍于自己酒驾,蒋某赔偿对方2000元。
目前全国各地对于醉驾案件均采取比较严厉的措施,醉驾案件被定罪量刑几率非常高。近年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醉驾案件没有不予定罪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打击酒驾力度的提升,使得不法分子故意碰瓷酒驾车主索要高额赔偿的事件层出不穷。今年3月,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一个针对酒驾人员实施碰瓷的犯罪团伙作出判决,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3个月先后作案6起,涉案金额7万多元。
丰台法院刑一庭法官张立建说,代驾版“仙人跳”实施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造成事故系被害人过错所致的假象,继而以此为要挟,迫使被害人赔偿,如果符合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的情节,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如果醉驾嫌疑人存在被代驾“仙人跳”的情节,对于其被定罪量刑会不会有影响?
张立建说,醉驾嫌疑人驾驶车辆之前能想到代驾服务,说明其曾做出过避免开车上路的真诚努力,体现了其主观恶性较一般醉驾嫌疑人低。如车主有证据证明其确实遭遇了代驾版“仙人跳”,法官量刑时一般会考虑从轻处罚。
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贺之晨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补充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二)”)中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贺之晨认为,根据量刑指导意见(二)的规定,实践中如存在“仙人跳”情形,导致醉驾嫌疑人在交通流量相对较小、醉酒程度较低、非因己方过错造成剐蹭事故,并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真诚悔罪的情形下,可以从轻量刑。
是不是只要存在醉驾人驾车的行为就一定会被定罪量刑?
贺之晨说,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驾驶的行为,应当是在社会机动车辆允许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在小区或单位较封闭的停车场、地下车库进行移库、挪车的行为,应当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张立建说,一般家门口的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等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应属于认定危险驾驶罪中的“道路”,行为人在此醉酒驾驶有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可能,应当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车主是因移车、入库停放而驾驶机动车的,可能会由于情节比较轻微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车主遭遇代驾版“仙人跳”该怎么办?
贺之晨建议,遇到“仙人跳”而被查处的酒驾车主应当向公安部门及时反映案件中存在的被敲诈勒索犯罪线索,以便追查。对于“仙人跳”情节的证实也会对醉驾车主的定罪量刑造成影响。此外,因“仙人跳”碰瓷造成的醉驾“事故”,应当忽略该“事故”对醉驾人量刑的不利影响。
张立建说,遇到代驾版“仙人跳”时,车主需要注意证据的保存,如保留呼叫代驾的订单信息、通话记录,如有可能,建议在现场与敲诈者沟通时录音录像,如果无奈支付了敲诈者金钱,应当注意保留支付信息等。
一名代驾平台业内人士介绍说,现有的正规网约代驾平台均为代驾司机岗位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准入门槛,如要求代驾司机须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才能上岗,无犯罪、酗酒、交通违法等不良记录,拥有5年以上驾龄及良好的安全意识与驾驶技术等。因此,车主需要代驾服务时,应尽量选择正规代驾平台预约代驾服务。
(原题为《法官律师解读醉驾“精准碰瓷” 遇代驾版“仙人跳”可考虑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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