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词话》第十五回写一个元宵节。西门庆一众妻妾,都穿起“妆花锦绣衣服”出来看灯。这些妇人,平时关在深宅大院,没机会出来,一旦走出来,总有按捺不住的兴奋。
那潘金莲本性活泼,遇见热闹场合,根本无法保持淡定,站在玩月楼上,一会叫这个来看这个灯,一会又叫那个来看那个灯。一阵风把个“婆子灯”下半截割个大窟窿,也笑得她花枝乱颤。潘金莲无顾忌的大笑,引起了楼下几个浮浪子弟对她身份的猜测。一个猜她是公侯府里出来的宅眷;一个猜她是贵戚王孙家艳妾;还有一个说她:“莫不是院中小娘儿?是那大人家叫来这里看灯弹唱。”意思是,她是请来的妓女,被人邀来弹唱助兴的。
最后,一位认识潘金莲的,揭开了谜底:她是西门庆的小妾。但是上述段落,也告诉我们一个信息,那就是潘金莲的服饰,跟院里的妓女并无多大区别。用现代话说,就是穿戴得跟“小姐”差不多。现代社会里,如果说别人穿戴得像“小姐”,几乎会立即引起骂战。这位明代的妇女是不小心“撞衫”,还是有意为之呢?
古代社会,有非常严格的等级制度,而服饰是等级的具体反映,可不能胡乱穿戴。无论是质地、款式,还是颜色,都要讲究个贵贱有序,良贱有别。
《金瓶梅》描写的社会生活是明朝中后期。开国之初,明太祖朱元璋从面料、样式、尺寸等方面,定了一系列规矩,来强化服装的等级差别。以面料为例,锦绣绫罗等面料只有王公贵族和官员才能享受,普通百姓只能穿绸和素纱,而当时被看轻的商人,更等而下之,只能穿绢和布。
潘金莲的穿戴让人猜不出身份,那是因为到了明代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社会思潮和风尚为之大变,纲纪废弛,人们竞尚奢华,服饰上的僭越已随处可见。用当时的标准来衡量,可谓“乱穿一气”。
《金瓶梅词话》七十三回,西门庆竟穿着何太监送的五彩飞鱼蟒衣,上面“张牙舞爪”的造型,把个见多识广的应伯爵也“唬了一跳”。要知道,明初可是有官员因僭用服饰丢官甚至掉脑袋的。比如,明初功臣耿炳文,躲过了朱元璋的屠戮,却在永乐朝被弹劾衣服上有龙凤服饰,忧惧自杀。
明初的规定,妓女作为贱民,处于社会最底层,出入是绝不允许穿华丽衣服的。到了明代中后期,妓女已能戴金挂银,有些地方甚至“女装皆踵娼妓”。难怪《金瓶梅词话》第五十八回有如此一幕:潘金莲仔细撮弄郑爱月的脚看,一边说,“只是恁直尖了,不像俺外边的样子翘”,表现出对妓女引领时尚浓浓的酸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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