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暨中秋佳节临近,将迎来食品消费高峰,也是较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时段,为确保全市人民及外来游客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公众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采购食品时,应尽量在大中型超市、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不要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流动摊贩处选购食品。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有资质、环境整洁卫生的餐馆就餐,优先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有“笑脸"标识的餐饮单位就餐。
家庭用餐时,不购买或食用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
承办宴席时,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落实主体责任,应保证具有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场地。
在食品采购、外出就餐、居家饮食等方面不可马虎,要有收集保存购物、消费发票、问题照片、现场视频等证据的意识,如与经营者发生纠纷,真实有效的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第一要件。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食品,请当场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及时派员调查处理;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用药前及时收集呕吐物、排泄物,以利排查原因;要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如发现食物中毒情况,餐饮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节假日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
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值班电话:0813-240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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