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万象
□河北李英锋
近日,一位名叫刘洪滨(斌)的“老专家”被发现多次在各大电视台的“健康医药”节目中,参与推广的药品、功效也是五花八门。有时是苗医传人,有时是蒙医传人,偶尔还会客串一下北大专家和医院退休的老院长……由于刘洪滨出现在电视画面中的身份完全不同,也被网友戏称为“虚假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A15版)
江山代有“神医”出,各领风骚三五年。犹记得,几年前张悟本、李一、马悦凌、刘逢军等众“神医”兴风作浪,风光一时,他们被打假、曝光后,立刻现出了“原形”,退出了江湖。本以为,有了这种前车之鉴,社会各界势必会加强警惕和防范,“神医”难以卷土重来。然而,我们高估了自己的记性,也低估了“神医”们的生命力,当上一代“神医”的背影还未远去,新一代“神医”已经忙不迭地以虚假广告为武器继承了衣钵,粉墨登场,再现江湖——已经曝光的,除了刘洪斌,还有李炽明、王志金(王志今)、高振宗(高振忠)。
“神医”们的卖相非常难看、露骨,除了虚构身份、头衔、执业经历,飘忽多变,还普遍在节目或广告中有功效保证、治愈率、能治百病、副作用小等虚假、夸大的违法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样的行为不仅涉嫌一般的民事侵权、行政违法,还涉嫌刑事犯罪。
实际上,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已经为遏制医疗、药品领域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以及靠坑蒙拐骗吃饭的“神医”划出了很多禁区,设置了多道防线,已经明确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审查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等的把关防守义务。“神医”再现江湖,以赤裸裸践踏法律底线的方式招摇过市,大行其道,暴露出在药品广告领域多重责任环节的松懈、麻木、滞后、失守。
说白了,这些“神医”都是惯出来的。在我们掀起新一轮“神医”打假潮时,还要对照法律盯一盯那些宠惯纵容“神医”的环节的责任,让没有尽到法律义务的广告发布、审查、监管等环节付出法律代价,这样,才能起到必要的惩戒、震慑、教育的作用,才能让有关药品广告发布的责任环节记住教训,产生压力,才能倒逼这些环节敬畏法律、履行责任,才能堵住形形色色的“神医”们的生存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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