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工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仍存在监管“盲区”。为让医疗美容安全“不留死角”,方案指出要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我国发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管理办法强调,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且相关机构和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针对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等“源头”问题,方案强调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方案指出,要强化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
行动从今年5月持续至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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