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海宁黎青 作
日前环保部发布对28个城市的督查通报,发现一些痼疾。其中“花式造假”再次闯入视线,部分企业在监控设备和监测数据上动起了手脚,有的偷天换日,有的暗度陈仓,有的企图蒙混过关。(5月7日《人民日报》)
纸上是漂亮的数据,现实却是烟囱里的浓烟、呛人的空气和腐臭的污水,这样“掩耳盗铃”式的造假未免太低级。监测数据在“改善”,环境却逐步恶化,在如此重视环保的今天,这样顶风作案反映了部分企业、单位环保意识极为淡薄、唯利是图,损害的是百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公共环境利益。
为了一己私利就将设备和数据造假、注水,一些企业、单位不把环保当回事儿,只是当做一项任务来完成,没有从根本上对环保重视起来。在治理环境污染中,我们决不容许掺杂任何一点“小聪明”。环境质量检测需要真实、准确、客观的数据支撑,这是环保决策的重要依据,绝不能马虎。对于环保数据造假,必须拿出“零容忍”的态度。
新的环保法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环保造假行为处罚提供了法律支撑,环境监管惩治力度明显加大,但是如今“花式造假”频出,暴露了环保责任落实和执法力度不足的现实,加强执法力度和问责力度是关键。地方环保部门应当加强监管频率和力度,不给污染企业、单位钻空子的机会。要避免地方政府为了完成“环保任务”而对数据“特殊保护”,对相关责任人的谎报、瞒报行为必须予以相应重罚。环境治理工作需要企业自律和担当意识,加大违法成本也是惩治数据造假的一记重拳。对企业环保信息进行公开,使其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必要时建立企业环保诚信档案,都是可取之策。只有多方联动,才能让环保数据作假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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