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齐斌 通讯员华鹏)近日,青阳县公安局陵阳派出所在该局治安大队的协助下,结合《安徽省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规范户口管理8项措施》,为辖区一名27年无户口人员补录了户口,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新期盼,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2月初,陵阳镇沙埂村居民曹某某到陵阳派出所称:其妻连某某与其结婚27年,并生育一女,至今仍是“黑户口”,如今没有身份证无法正常外出,所以急切要求派出所民警为其妻补录户口办理身份证。接报后,该所按“八项措施”规定,安排社村民警专人负责受理并立即展开调查。调查中,连某某自称其原本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人,原名董某某,8岁时在家附近被一福建男子拐骗至福建,连某某还称其在克东县还有相关亲人并提供了一些模糊的身份信息。民警经查询,并2次发函联系克东县公安局,均未查询到其口称的亲人,同时该所民警将连某某血样采集报请刑侦部门比对,也未发现其有被拐登记信息和相关涉案信息。经走访当地村民调查证实,1991年,连某某从福建省来到安徽青阳县陵阳镇沙埂村与曹某某同居,并于1993年生育一女,2003年与曹某某补领了结婚证后一直在陵阳镇沙埂村生活至今。
5月1日,陵阳派出所根据相关规定,为连某某办理好了补录户口相关手续,办理了身份证。连某某激动地说“终于有了户口,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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