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韦朗城 通讯员 肖飞玲)来宾一男子黄某遭他人非法拘禁后报案,警方顺藤摸瓜,在侦查过程中,又破获两起容留他人吸毒案、非法持有枪支案。近日,嫌疑人周某、姜某、谭某分别被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批准逮捕。
一男子遭遇非法拘禁
原来,犯罪嫌疑人周某、姜某等人因盗窃他人电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怀疑是被害人黄某向公安机关举报其盗窃他人电动车,致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于是怀恨在心,并以此为由趁机敲诈勒索黄某。
今年3月1日,黄某在市区某小区门口玩耍时,被周某、姜某、谭某等5人以暴力手段强行带到市区某酒店。在酒店内,周某等人对黄某进行殴打,致其脸部、耳部等多处受伤,同时向黄某索要钱财(挂红费)6000元,并将黄某随身携带的1800元抢走后分赃。
为防止被人发现,周某等人又将黄某转移到另一酒店,并胁迫黄某,要求黄某以急用钱的理由向亲戚朋友借钱。黄某打完电话后,告知周某等人说借到钱了,要求周某把他送到指定地点后才能给钱。为尽快拿到钱,周某等人按照要求把黄某送到指定地点,黄某与家人会合后并没有把钱给周某,周某气急败坏地走了。周某随后打电话威胁黄某,称不给钱就捅死黄某。最后,黄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侦查中查获“案中案”
3月15日,谭某冒用他人身份证在市区某宾馆开了一间房,与覃某等4人在房间内吸食毒品,17日凌晨,被警方查获。同时,姜某被传唤到派出所的时候,警方当场在其身上搜获一把仿“六四”***及两发子弹。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谭某、姜某伙同他人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殴打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犯罪嫌疑人谭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犯罪嫌疑人姜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遂对其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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