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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扰民何时了? 赵明霞

2017-05-03 10:03   https://www.yybnet.net/
 

时下,城市养狗越来越多,遛狗成为街头一景,与此同时,流浪狗乱窜,犬声扰民、狗粪污染、宠物狗咬人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个被称为“中国式烦恼”的狗患问题越来越困扰着城市居民,影响着居民们的正常生活,成为新的“城市病”,治理狗患已势在必行。

狗患无处不在

小型宠物狗在草坪上乱跑,烈性犬、大型犬招摇过市,流浪狗四处乱窜,在嘉峪关市,因狗引发的邻里纠纷和矛盾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家住紫轩社区的张先生最近因为狗咬人一事生了一肚子气。张先生母亲出去买菜,走到楼梯口,突然从楼道里窜出一只大型犬,她本能地躲避,谁知狗受到了惊吓,一口咬向老人。张先生接到电话连忙带母亲去打了狂犬疫苗,回来和养狗的邻居交涉,邻居说自己没现场看到,口说无凭,怎么都不愿赔偿老人打狂犬疫苗的费用。提起此事,张先生就气愤不已,“狗要是有狂犬病,咬了人不及时打狂犬疫苗,麻烦更大。”

长城街区的李先生在小区门口开了一间副食品店,邻居周某每次来买东西宠物狗都会跟着,有时还在商店门口大小便,为此李先生多次跟周某沟通,但周某只是一笑了之。李先生很无奈:“宠物进商店,一是不卫生,二是怕吓着顾客。”

“我不反对邻居养狗,但养狗不能影响大家的生活。”家住绿化社区的张女士说,半夜楼下的狗叫声让自己和周围的邻居苦不堪言,找养狗的邻居交涉肯定影响邻里关系,不找实在又受不了这个罪。

前年,嘉峪关市安远沟村近50 只羊被流浪狗咬死或咬伤。

恶狗咬人、犬声扰民让人“惊心”,踩上狗屎更是让人“恶心”。采访中,不少市民反映,在公园、街道,甚至在一些台阶、广场等处,都能看到宠物们随地大小便的不雅、不洁现象,那些遍地都是、防不胜防的宠物粪便很是让人头痛。近日,记者在森林公园发现,在不到20米的地方,就有三四处粪便,一些居民带着宠物狗散步,有些狗边走边方便,而主人就在那里看着,没有任何举动。前来散步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一天,他要到森林公园锻炼,老伴就提醒他:“一定要注意脚下,千万别踩一脚狗屎回来。”这么好的公园绿地,怎么就有狗屎了呢?周先生想不通,还是老伴一语道破天机:“干净漂亮的公园,不只你想去,狗也愿意去呀!”

清除狗患迫在眉睫

在嘉峪关市,狗患已成为城市的“顽疾”。记者了解到,随着居民养狗数量的增多,每年狗伤人引发的治安案件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养狗人不按规定进行狗的免疫、无序化饲养、随意弃养狗,导致弃养狗、流浪狗数量大增,给人畜共患疾病特别是狂犬病传播提供了条件,更是增大了疫病传染的风险。

当前嘉峪关市正在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全域全城无垃圾行动、着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恶狗伤人、犬只将粪便拉在公共场合,不但使环卫工人清扫难度加大,更是污染了城市环境,抹黑了我们的城市形象。

为了治理狗患,嘉峪关市早在2012年9月就出台了《嘉峪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办法》详细规定了养犬登记和管理、养犬申请条件、法律责任等内容。《办法》规定每户居民限养一只宠物犬,限制在居民住宅区内饲养大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

居民养犬先申请。《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养犬许可登记制度。饲养犬只应当取得《嘉峪关市城市养犬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养犬。未取得《嘉峪关市城市养犬证》,擅自养犬造成犬只伤人的;未按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由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处理。

携犬外出有规矩,公共场所勿进入。《办法》明确规定,携犬只到户外时应束以犬链,挂以犬牌,不得携犬只进入超市、商场(店)、饭店、景区、公园、公共绿地、机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机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只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对无牵领人、无犬链约束、不佩带有效犬牌的户外犬只,由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处理。

不清犬粪要罚款,伪造证明严处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携犬人未予清除的,由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责令携犬人当场清除,并可处50元的罚款;转让、伪造或者变造犬只免疫证明的,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没收非法所得,收缴免疫证明和犬牌,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饲养的犬只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代做处理,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局设立犬类留验所,负责收容处理养犬人弃养、被没收以及无主犬。犬只自收容之日起7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对无人认领、领养的,由市公安局依法处理。因违法被暂扣的犬只,由市公安局在犬类留验所予以寄养,养犬者应交纳犬只寄养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委依法核定。未佩带有效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视为野犬,由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处理。拒绝、阻挠犬类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构成治安处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毋庸置疑,《嘉峪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可谓是整治狗患的“杀手锏”,但由于一些原因,在贯彻实施和执行上力度不够,嘉峪关市的狗患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无论如何,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紧要关头,整治狗患,已是刻不容缓的急事、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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