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民政局坚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大事来抓,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落实供养标准,接送流浪孩子
目前嘉峪关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6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40元,标准均居全省前列;全市29名孤儿都能按月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市民政局继续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并继续开展了“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与教育部门配合做好了救助保护机构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教育,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同时,继续配合“打拐”专项行动,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协助做好了被拐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确保了被拐卖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康复和妥善安置。
创新关爱模式,探索保护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嘉峪关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团结协作和密切配合下,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纵向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市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在社区(村)设立“儿童服务中心”等保护网络。并深入社区、乡镇及村组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嘉峪关市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和生存现状,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针对不同的困境未成年人提出精准的帮扶计划,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2016年至今,深入全市社区对陷入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家庭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已经取得148份基础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建档,为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提供有效资料,并分别对34户重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进行调查,摸清重病残疾11名、遭受家庭暴力2名、监护缺失10名, 两刑人员子女11名,对这34名困境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居住环境、经济来源同时进行风险评定,筛选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分类帮扶计划。并对25名特困未成年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500元/人,积极与社区、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联动对嘉峪关市辍学盗窃的2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邻居等进行座谈征询意见建议,了解其生存、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跟踪。
关注残疾儿童,营造成长氛围
市民政局因人施教,切实关注残疾儿童学习教育,对社会福利院有条件接受教育的孤残儿童进行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送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并在院内指定生活老师进行生活和学习上的照顾。目前,市社会福利院的孤儿中,读大学的3名(健康),读小学的2名(健康),接收特殊教育的1名(智力残疾),院内接受文化辅导的2名(肢体残疾)。同时,积极与社会各界志愿者团体联系,邀请心理咨询师、义务家教进入福利院,与孤儿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交流辅导,帮助孤儿消除自卑心理、树立自信阳光心态,以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健康快乐成长,自觉融入社会。(记者 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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