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上8点50左右,河东交警巡逻至凤凰标志路段时,发现一辆拉着钢材的苏N号牌的大型货车存在明显超载违法行为,于是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可当驾驶员赵某下车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赵某却不承认自己喝酒了,声称是大蒜味。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赵某进行吹气检查,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 53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标准。随后民警通过对该车过磅发现超载100%以上。据赵某介绍,他中午1点钟在路上休息时与一起运输的3个驾驶员喝了三瓶白酒,休息到了下午5点左右,继续驾驶超载货车上路。
目前,赵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超载100%被处以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最终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 (陆永文 姚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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