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款名为“水滴直播”的网络平台中出现全国多地学校的课堂直播画面,引起舆论热议。参与视频直播的学校涉及多个省份,从幼儿园至高中毕业班均在其中,直播场景多为教室,也有学生宿舍。
(本报昨日A15版)
学校教室里安装监控,多年前就已实现。现在,网络直播又来了,触角更是爬出教室伸向宿舍。乍看起来,一些家长能够以此“见证孩子的点滴”,一些老师也欣喜于“自从有了直播,学生的纪律变好多了”,至于校方,则可以在突发事故中借此厘清责任,简直“完美无瑕”。然而,此举真有这么靠谱吗?仔细想一想,非也,这些说法根本就是为侵犯学生权益背书。
有一种集体无意识叫作“灯下黑”,从坊间发出的不少类似“存在即合理”的声音来看,对此举是否合法合规这种起码的考量,显然被很多人忽略。参照“网红”直播“一对多”的传播模式,“网红”们对直播内容显然是知晓的,并以此盈利。反观课堂直播,其实是一种变相强迫行为。在“多对多”模式下,所有“露脸”的学生都对直播知晓吗?很难说。但能够肯定的是,就算有一个学生不同意,直播视频就不能上传。
事实上,一些家长和老师对此事是不知情的,有老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很诧异,我是点到公开(选项)了?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吗?”原来,“水滴直播”上的视频来源于安装了同一品牌的一款摄像软件,安装后就可以在手机上实时监控室内的画面。工作人员称,“不愿意给别人看,在开通直播时可以设置。”言下之意,难道不主动设置,该软件就默认同意直播?细思恐极。平台客服称,观众打赏的话,机主就有收入。互动多、声画清晰的直播较受观众喜爱,打赏就多一些。笔者有理由怀疑:热心此事的校方“有关人员”,到底是何居心?
面对课堂直播幕后这许多套路、深深的水,显然,一些家长所谓“见证孩子的点滴”的愿望太理想化、太单纯。试想,一旦直播视频上传到平台,学生个人隐私岂不就处于不可控状态?对于管理者的校方来说,相对于在某些事件中的“厘清责任”,因直播可能引发的权益纠纷,其实是把学校推入了更大的责任泥淖。
虽然课堂在知识传授上是开放性的,但在环境空间上,却有着区别于其他场合的独立性。对学生个人隐私、人身安全的保护,是学校的应有之义,跟风式甚至别有用心地尝试网络直播,把学生强行推入陌生的成人世界,到底是教书育人,还是做局害人?说到底,课堂直播更是对弹性、多元教育的异化——寄望于技术对人的“驯化”进行教育管理,如何能培养出真实、有情感的人?而一旦学生习惯了在监控下“演戏”,会不会产生心理问题?会不会耽误未来?
每个公民的隐私都应得到保护,这是个人权利的题中之义。但学生的隐私,却一再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为此,更需要相关部门及时、果断地介入,为未成年的他们设一道防火墙,替他们说“不”。具体到课堂直播,若真的是出于安全和教学需要,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但必须先向所有的学生和家长如实告知,以学生同意为前提。如果决定“可以直播”,则有关视频的传播范围,必须限定在校方和家长手中。一旦违反了这种底线性共识,必须严惩不贷。如此,才不至于跑偏、变味、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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