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3月21日14时许,靖远县石门乡石门村村民石某报称:2016年11月份至今,其在微信上被一自称张燕的女子,以谈对象为名骗取现金2万余元,要求查处。刑侦二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最终确定家住靖远县兴隆乡的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4月11日,在指挥中心的大力协助下,刑侦二大队民警在靖远县城将嫌疑人杨某抓获。到案后的杨某侥幸认为受害人和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都已删除,自己绑定微信号的手机号码也被注销,拒不认罪。
侦查员因情施策,摆证据、讲政策,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女,汉族,30岁,靖远县兴隆乡人)低头认罪,如实交代了自2016年11月份至2017年3月份,其在微信上以谈对象为名骗取受害人石某的信任后,编造自己及母亲生病无钱看病、生活费短缺等理由骗取石某现金24200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正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被靖远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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