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电动三轮车系老人杨某所有。当天,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搭载其两岁多的孙子从武乐镇到大圩镇上赶集。到了大圩镇信用社路段,杨某想着给孙子买点包子,于是靠边停车,在电动三轮车电门未关、钥匙未拔的状态下离开了车辆,不想独自留在车里的孙子好奇多动,拧动了车把,三轮车猛然冲向公路中,撞上一辆由大圩镇往武乐镇方向行驶的小轿车。杨某听到撞击声音才惊觉出了事,慌忙跑出来查看,万幸的是,孙子并没有受伤。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看到小轿车左前大灯和保险杠已经损坏,车主正和杨某进行协商。考虑到“肇事者”年龄过小,而杨某年纪已大,无力赔付两三千元的车辆修理费用,双方经过调解协商,同意由杨某一次性赔付800元,余下费用由小轿车车主自行承担。
交警部门提醒,切勿让儿童在成人看护范围外玩耍,成人离开车辆前务必关闭电源,锁好车辆,勿将儿童单独置于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和汽车内,避免儿童因误操作车辆,引发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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