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南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城区迎宾大道彩虹桥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崭新的小轿车迎面驶过,但车上悬挂的川R857××号牌却破旧不堪。执勤民警怀疑该车有套牌的嫌疑,于是将车拦下进行检查。
经过调查发现,车辆的驾驶员姓姚,其车上悬挂的是一辆已经报废机动车的号牌。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这辆车子的实际号牌为川A829××,被姚某藏在了后备箱内。随后,民警对姚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现场将川R857××号牌拆下,重新安上川A829 ××号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当场收缴了已报废的川R857××号牌,并对驾驶员姚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扣12分的处罚。
“套用其它车辆号牌,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李德双称,套用车牌,目的是为了逃避违章,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给民警破案带来极大影响。因此,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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