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三海街道办的梁某为了筹集毒资,伙同他人窜到街头抢夺了一名女孩携带的手提包。近日,梁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6年08月11日,犯罪嫌疑人梁某伙同林某(已起诉)在吸食完毒品后,两人合谋去抢夺他人财物。当日21时许,梁某伙同林某到灵山县灵城镇燕山路江南路红绿灯附近,由梁某徒步在灵山县灵城镇燕山路江南路红绿灯附近抢夺了一名女孩身上携带的手提包后,两人驾驶摩托车逃离。
两人将抢夺所来的绿色手提包及一些卡扔掉,拿走了抢夺所得的230元现金及一台手机。经鉴定,被抢夺的是一台机身金色的iphone6智能手机,价值2940元。作案后,梁某外逃至广东省佛山市,后其因吸食毒品海洛因成瘾于2016年8月26日被广东省佛山市公安机关抓获后送强制隔离戒毒。灵山县公安机关根据有关信息,于今年1月份到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提讯了梁某,梁某如实供述了其伙同林某抢夺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莫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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