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长春)从3月20日起至5月,广元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蜀道好家规”征集评选活动,多渠道、广角度、全方位挖掘广元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努力营造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和大众投票,最终评选出20佳“蜀道好家规”。
征集活动是去年起在全市开展的“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的重要内容,活动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共同主办,将面向全市、全社会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普通社会家庭,征集评选经典家训家规、优秀家风家训故事。征集内容是用发生在家庭成员中的家风故事,阐述家庭或家族的家风、世代传承的家训、俚语俗语中的治家格言。重点展示风清气正、廉洁齐家、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家风主题。围绕古代先贤、当代英模、勤廉百姓、廉洁从政典型及红军精神、三线建设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广元精神、脱贫致富等方面,严格筛选。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特色鲜明、富有内涵。
征集标准中,包含“基本标准”和“一票否决”两项内容。基本标准包括家庭成员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人之间和睦相处,亲友邻里团结融洽,邻里认可度高;家庭成员遵守政策法规和社会公约,关心集体、坚持正义;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奋上进,履职尽责、实绩突出,所在单位评价好;家庭成员无信访举报、无不廉行为,面对困难坚强不屈、面对成功谦虚谨慎,助人为乐、诚信友善,倡廉守廉、公德优良,社会口碑好等内容。
“一票否决”方面规定:近五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件;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有参与黄、赌、毒和贪、嫖、盗及封建迷信行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情形的家庭不得评为典范。
据了解,3月20日至4月20日为好家规好家风故事征集阶段,各县区、各单位在各自辖区、系统内开展活动宣传、征集工作。4月20日至5月10日为评审宣传阶段,市评审组于4月25日前完成全市汇总,初评30名好家风典型进行宣传,并组织面向全社会开展为期1周的网上投票,网上得票比例作为大众投票得分。从5月10日开始公示公开,市评审组严格按照评审方案和评选标准评分,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20佳“蜀道好家规”及单项结果,并在各媒体公示评选结果。从5月中旬开始组织市级媒体开设专栏,对20佳“蜀道好家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并将20佳“蜀道好家规”汇编成册,下发到各部门、各系统和基层乡镇、村(社区),作为宣传教育资料,弘扬和传承优良的家风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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